近日,市交通執法總隊和平支隊執法人員在南市食品街附近進行執法巡查,發現一輛大型客車搭載24名游客。經詢問乘客得知,該車實際從事省際旅游包車經營活動,但檢查顯示,該車輛使用性質為“非營運”,駕駛員無法提供車輛營運資質證件及相關證明文件,其本人也未取得《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》。
執法人員現場對車輛駕駛員開展說理式執法,從法律法規角度講明問題和隱患,制止其違法經營行為。同時,執法人員結合現場情況,與旅行社工作人員溝通,說明該車輛涉嫌存在的違法行為。為避免耽誤游客後續行程,執法人員督促旅行社工作人員聯系具備相應營運資質的車輛,將乘客轉運。
經現場初步核實,該趟運輸屬於“三無”非法客運,存在多方面安全隱患,也擾亂了道路旅客運輸市場秩序。一是車輛所有人未取得《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》,缺乏相應的安全生產制度,且沒有按規定投保承運人責任險。二是車輛未辦理《道路運輸證》,未安裝衛星定位裝置,難以通過相應系統對超速、超員、超載和疲勞駕駛等風險進行預警和監測,在從事旅客運輸過程中存在安全隱患。三是駕駛員無《道路運輸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》,未經過相應的系統培訓,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缺乏保障。
最終經調查認定,當事人的行為違反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》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,構成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,擅自從事道路客運經營的違法行為。執法部門依據有關規定,並按照《天津市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權基准》(道路運政篇),因其使用車輛為“大型普通客車”,適用較重檔位,責令當事人停止經營,並處以3萬元罰款。
假期包車出行需求旺盛,車輛和駕駛員資質關系出行安全。針對“三無”包車存在的隱患,交通執法部門緊盯重點時段、重點區域,加派執法力量,依法查處客運違規行為,維護群眾權益,保障道路運輸安全。同時,提醒廣大從業人員依法合規經營,切勿心存僥幸;提醒游客選擇正規旅行社和合法包車,主動核驗車輛及駕駛員資質,發現違規線索可撥打12345投訴。
(記者 李梅旭 見習記者 李文博)









